8月18日,岑溪市法院大隆法庭干警在该庭李思鹏庭长带领下驱车远赴广东省女子监狱开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2011年5月,原告蒋小露与被告粱露美在网上认识谈婚,同年11月1日,原、被告到岑溪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2013年9月29日,被告粱露美因犯抢劫罪被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现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2014年5月26日,原告向岑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岑溪法院大隆法庭的法官们了解到原、被告刚结婚不久还没生育有子女,感情基础并不是很牢固。现被告粱露美正在服刑,如果贸然判决离婚则不利于被告的改造和教育,也容易引起其他的矛盾发生。为促使其洗心革面,早日回归社会。为此,审判人员耐心做双方的工作,一方面抓住每一个有可能调解的因素,另一方面联系广东省女子监狱进行沟通,并决定到广东省女子监狱现场开庭。
开庭当天,在广东省女子监狱的积极配合下,当事人双方很快达成自愿调解离婚的协议;而被告粱露美则表示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并祝愿原告尽快找到知已。(因涉及个人隐私,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李思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