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召开第一次团支部委员会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5-16  分享到:

  
  5月16日上午,岑溪法院召开第一次团支部委员会,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李先明主持会议。
  会上,李先明科长首先宣读了共青团岑溪市委同意岑溪法院支部选举产生的5名委员的批复。岑溪法院团支部由蒋尚志担任书记、陈金明担任副书记、杨玲担任组织委员、李金泽担任文娱委员、温颖担任宣传委员。李先明科长鼓励团支部委员努力搞好团支部工作、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随后,蒋尚志书记对新一届团支部委员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端正态度、树立服务意识;二是要有凝聚力,工作中相互配合;三是要大胆创新,合理发挥,塑造法院团支部特色;四是要善于做思想工作,调动青年干警的主动性、积极性。
  此次会议,明确了团支部委员的分工,理清了职责,为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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