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人民陪审员任命证书颁发大会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5-15  分享到:

  
  5月13日,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在该市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任命证书集体颁发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海泉分别为30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宁、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光霖参加了会议。
  前段时间,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采取公开增选的方式,经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选任程序,由市人民法院将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30位同志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任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于4月29日召开的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3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为体现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会后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集体颁发任命证书。
  在5月13日召开的任命证书颁发大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海泉要求,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要积极参与,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要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切实履行陪审员职责,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光霖在会上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和方式,构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搭建人民陪审员交流互动平台,保证人民陪审员执行职务的各项权利,努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深入开展。
  会议还对新任命的3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基本法律知识有关业务培训。
  

(黎富涛 陆灿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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