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老汉过失烧山476亩难逃刑事责任
    ——岑溪森警侦破一起重大森林火灾案件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4-24  分享到:

  
  今年元月17日,岑溪市归义镇永和村马盐冲山场发生山林火灾,过火面积折合476.55亩,4月1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洪被岑溪市森林公安局抓获归案,至此案件告破。
  2014年元月17日,岑溪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电话,归义镇永和村马盐冲山场发生山林火灾,要求出警调查。当时火灾现场火势特别严峻,经过消防队奋力扑救,防止了火势蔓延,最大限度地挽回了损失。岑溪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该起森林火灾,局长唐壮作出指示,一定要将案件拿下。副局长张勇带领办案民警全身心投入案件侦查工作中,经过大量的现场勘查和积极走访,认定该村村民王某洪(男,58岁)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13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洪抓获。经询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洪对自己烧地边草不慎引发马盐冲山场火灾的事实供认不讳。经工程师鉴定,该起山火过火面积共31.77公顷(折合476.55亩),过火林木蓄积达326.4立方米,幼树约2.5万株,烧毁树种有马尾松、杉木等。王某洪的失火烧山面积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涉嫌失火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第85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洪予以刑事拘留。4月16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洪,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韦海燕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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