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有序推进,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并结合法院实际,岑溪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向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18个部门派出2个督导组。
2014年3月11日上午,岑溪法院召开督导组培训会议。会议明确督导组的职责是及时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精神和岑溪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参加所督导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全程参与所督导部门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法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督导组要明确要求,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等展开督导。还强调,督导组要结合这次活动的要求和特点,采取科学务实的方法,把握正确方向,突出重点,准确定位,从严要求,及时沟通,严明纪律,增强督导工作成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督导工作任务。
(杨玲 覃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