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大“三抓”信访工作促稳定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1-06  分享到:

  
  近年来,岑溪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的工作中心,畅通信访渠道,为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抓预防。随着信访工作量不断加大,该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建立了人大信访“一线工作法”,即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的作用,从征地拆迁、城市建设、利益纠纷等事项中,筛选出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超前预防中理顺群众情绪,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使疑点化解,热点消失。
  抓责任。针对信访工作相关部门配合不够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明确要求各国家机关树立“大信访”观念,发挥各自职能,建立和落实“两个责任”:即人大常委会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根据要求,“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调整充实了信访人员,配备了专(兼)职信访干部。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与“一府两院”信访工作机构实现了信访案件相互通报,经常沟通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结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反馈,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回音、有答复、有结果。
  抓主要矛盾,实现从转办督察到个案监督的转变。当前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成为影响稳定的不利因素,市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注意发现错案线索,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司法显失公正的重大案件,实施个案监督。以此为契机,“一府两院”及各执法部门对此前所办理的案件进行了自查,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和法律手续不完备等原因出现问题的案件自觉进行了纠正,处结了一批老大难案件,对出现问题的案件责任人追究了责任。
  

(李 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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