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审判形势发展需要,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岑溪市法院积极建立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审判监督机制,实现了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保公正的良好效果。
一是建立案件审理运行管理。为确保案件审理运行过程中每一环节的畅通,将立案、移送、审判、送达、开庭等每一环节,便于对某个环节上出现的问题及时监督检查。二是建立案件审理监督办法。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送达该卡,由当事人填写对法官审案情况、案件判处情况、法官廉政情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由审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三是强化人大政协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通过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个别走访等形式,将代表委员对审判工作的监督落到实处。四是强化新闻舆论监督。为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和沟通,设立新闻中心,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将法院审判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监督。五是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为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面向社会聘请了监督员,并积极畅通监督反馈渠道,为监督员行使职权提供便利,做到以监督保公正。
(李湘 刘秀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