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人大建议法院做好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12-24  分享到:

  
  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关心和支持岑溪市法院的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听取工作报告、提出建议议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提出要求等方面加大对市法院廉政工作的监督力度。
  一、进步转变观念,解放思想。要树立跨越发展意识,要树立创先争优意识。每位干警都要充分认清自身的作用,干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个案件,处理好每一个环节,严格要求,细化操作促进各项指标全面提升,推动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
  二、严字当头,强化管理。首先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靠制度管人管事。每位干警都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主动适应严抓、严管的大形势,积极主动接受管理,严格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循规蹈矩转化为个人主动、自觉地日常行为,逐步在全院形成自觉自发的管理氛围。
  三、廉洁自律,守住底线。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当前的形势,立足本职工作,从自身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消灭腐败滋生的土壤,预防腐败的发生。要抵得住诱惑,不能有任何侥幸心里,对敢于顶风违纪、以身试“规”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全体干警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要落实责任,加大问责力度。要层层加大问责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爱追究。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好一级干,带动全院干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李湘 刘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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