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大依法治市工作不放松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12-24  分享到:

  
  依法治国方略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岑溪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法律监督,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用力地促进了依法治国方略在全市的贯彻实施。
  一是继续深化完善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实行执法责任制,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为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明确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督促其依法行使职权,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更改情况,在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责任,使执法主体更加明晰,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监督。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法律监督摆在重要位置,通过组织代表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正司法,确保法律法规在全市的严格实施。工作中,主要突出对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三个监督重点,组织代表围绕政府行政执法、执法公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围绕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公正执法情况,围绕全市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监督。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旁听了法院民事、刑事案件审理;并根据形势需要,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适时提出建议意见,督促认真解决,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是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执法干部队伍,是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基础。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行使人事任免权,积极促进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任前考察、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述职评议等各项制度,全面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任命后,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被任命干部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增强任命干部的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工作监督,督促他们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依法治市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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