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法院在方案审查过程中,通过明确思想,加强职能工作,加强沟通和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和通报制度,切实做好立案审查的各项工作,规范了程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强化立案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工作职能。该院立案庭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要求干警立案时严格把好管辖关、证据关、收费关、转办关,案件审查中如发现不属于法院受理审查范围的或申诉、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的,通过转办、口头驳回等方式当即处理,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进行程序和实体方面的实质审查,努力提高立案效率,防止在受理上延误诉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切实规范了工作职能。
完善立案措施,注重制度落实。该院立案庭为完善立案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制度和规定,例如发放民事诉讼、执行案件风险告知、法官提示: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诉讼保证书、发放案件监督卡等制度,要求干警彻底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诉讼材料准备齐全的当事人立案,由立案员快速审查立案;对于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执行等案件调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审查,经庭长审核后立案,缩短了立案期限,提高了工作效率。
对疑难复杂和可能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各类型案件实施沟通交流、坚持向市人大常委会请示和汇报制度,向人大代表勇气制度。对该类型案件能否受理,由立案庭与本院相关业务庭进行研究、沟通交流,对立案、审判以及将来判决后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逐一分析论证。对其中可能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由立案庭及时向上级法院立案庭汇报,听取指导意见,稳妥的受理敏感案件,有效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的机率,促进了司法和谐。
(李湘 刘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