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岑溪市检察院组织干警集中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12-16  分享到:

  
  广西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召开会议,集中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该院党组成员、各部门正职领导(含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人大代表、市检察院金兆军检察长首先详细地解读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上所作的报告精神。金兆军检察长介绍说:“胡总书记的报告求真务实、气势恢宏,是一个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的报告。十八大报告既总结了近十年来党领导我国发展建设的经验和启示,又勾画出我国未来发展的蓝图,内容十分丰富。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和反腐倡廉斗争形势的论述,为今后的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始终坚持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依法行使批捕和公诉等法定职能,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切实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使检察机关在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随后,该院陈肇毅副检察长和案件管理办公室谢子琳主任作了中心发言。陈肇毅副检察长介绍说:“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讲话鼓舞了我们检察干警的士气,进一步彰显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案件管理办公室谢子琳主任说:“十八大报告对依法治国作了最新的阐述。作为检察官,既要在自身执法办案中严格依法办案,又要通过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办案的实体和程序公正,树立严格依法办案的理念。”
  最后,人大代表、市检察院金兆军检察长要求该院每位领导干部、每位检察干警都要认真研读十八大报告全文,学深学活,深刻领会报告精神实质,努力吃透精神,找准定位,抓住重点,服务大局,以学习十八大报告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争取向岑溪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各级人大代表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李湘 曾琼 谢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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