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检察院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12-11  分享到:

  
  今年以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形势的持续稳定,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得到了该市人大常委会的给充分肯定。
  据统计,今年来(截至11月25日止,下同),该院共受理各种呈捕案件355件495人,审结348件487人,其中批捕292件407人,不捕56件80人。共纠正公安机关漏捕案件25件37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9份,公安机关收到《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主动立案9件14人。因法律发生变化捕后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无捕后作绝对不起诉及捕后作无罪判决案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84件495人,审结387件483人,提起公诉案件374件469人,不起诉13件14人,纠正漏诉同案犯罪嫌疑人数23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48件,向侦查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向审判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法院已作出判决315件385人,均作有罪判决。没有无罪判决案件,无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无撤回起诉案件。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刑事犯罪,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及有组织的团伙犯罪,尤其把“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共批捕此类案件141件195人,提起公诉134件157人;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传销等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共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5件43人,提起公诉22件41人。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13次,参与重大案件讨论15次,发出补充侦查提纲63份、《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29份。坚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配合法院从快审判,形成打击合力,在稳准狠和及时性上充分体现打击力度和效果。
  二是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正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关,做到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切实保障人权,避免冤枉无辜,确保办案质量。对有争议的案件,加强同有关办案部门沟通协商。批捕、起诉案件法定时限审结率达100%,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三是落实宽严相济政策,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市人民检察院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的同时,注重区别对待,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分别情况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从宽处理,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予批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或者建议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今年来,以无逮捕必要依法作出不逮捕决定的案件5件9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而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11人,其中因刑事和解作不起诉9件10人。
  

(邓宁 陆灿升 孔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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