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五措施深入推进节俭行动获人大代表好评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12-10  分享到: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节俭、文明用餐,培养广大干警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道德品质,树立生活低标准、工作高要求的理念,岑溪法院深入推进节俭行动,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及各级人大代表的好评。
  一是开展“文明餐桌及勤俭节约”专项宣传活动。岑溪法院积极响应各级“文明餐桌及勤俭节约”的活动要求,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办公区域,定制提醒性节约标语,倡导“珍惜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少用一些纸张”。在干警食堂门口定制“文明就餐”提示性标识,将干警食堂打造成倡导勤俭节约的教育平台。
  二是营造勤俭节约氛围。在干警食堂悬挂体现勤俭节约、文明就餐的标语。岑溪法院为了让“勤俭节约”内容的宣传标语能深入人心,动员全院干警积极就“文明餐桌”行动提供参考性标语,开展了标语征集活动,并按上级文明办的要求,在干警食堂悬挂“倒下的是剩饭,流走的是血汗。”“餐饮是文化,请从餐桌文明做起”等标语。
  三是开展“光盘行动”。向法院全体干警发出“文明餐桌从我做起”倡议书,倡议干警文明、礼貌、节俭就餐。每次就餐尽量吃完,不留剩菜剩饭,用实际行动支持“光盘行动”。
  四是要求干警原则上一律在食堂就餐。要求全院干警工作餐一律在食堂就餐。各业务部门接待上级来访及检查,原则上也在食堂就餐,接待用餐要做到:热情大方,勤俭节约。
  五是杜绝干警酒驾。酒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特别是醉酒驾驶,对他人安全和自己安全至关重要。酒驾问题必须引起全院干警的高度重视,“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干警在就餐时必须牢记于心,杜绝酒驾行为。
 

(李湘 刘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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