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调研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12-06  分享到:

  
  人大调研活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前提和基础。为了促进调查研究活动的有序进行,岑溪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规范性、针对性、实效性“三个性”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确保调研活动的规范性。为了克服调查研究工作上的随意性、盲目性、临时性,岑溪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制度、制订计划来体现和保障调研实效。经过长期以来的摸索实践,建立和完善了多项制度: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镇人大工作分工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定期走访选民制度、代表述职制度,以及调查研究工作结束后的汇报、讨论制度等。使得调研工作从调研议题的确定,到调研前的准备、调研过程的操作、调研结果的运用等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提高了调研工作的计划性和可行性,保障了调研活动的实效。
  提高调研活动的针对性。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坚持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政府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重点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以进一步提高决策、监督的准确性和实效。在今年的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城市规划、水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生活保障等工作进行了调研,根据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促进了政府工作的规范开展。
  力求调研活动的实效性。调查研究的目的主要是为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提供真实可靠的事实依据。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实”字贯穿于调研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调研活动来摸实情、探实底、求实效。同时,注重调研动作的多样式,做好结合文章,既要把动作做“实”,又要把动作做“足”。调研活动中,既有“事”前的理论学习、资料收集,使参加活动的人员能够了解调研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又有“事”中的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等方式,扩大调研活动的影响力。也有“事”后的述职评议、满意度测评、跟踪督办等措施,着力提高调研活动的实效。
  

(李 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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