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大严把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关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12-03  分享到:

  
  近年来,岑溪市人大常委会严字当头,把好四关,积极落实代表议案建议,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率,有力的保证了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
  严把责任关。常委会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其他委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议案建议进行分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常委会召开专题交办会,同承办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各承办单位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任,分管领导负责直接责任,专人办理负具体责任"的三级责任体系,确保办理工作的落实。
  严把时间关。常委会规定:代表议案提出后,必须在人代会结束15日内,转交有关单位限时办理。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常委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听取“一府两院”办理情况。另外,每季度将办理措施和进展情况通过邮寄信件向代表们进行及时反馈,让代表随时了解办结进度,直至议案办结完成。
  严把质量关。为确保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加强了对办理情况的全程跟踪督办,办理前,与代表和承办单位及时沟通,保持密切联系。办理中,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代表反映集中的议案建议重点督办,加大督办力度,并邀请代表实地视察、现场办公等方式征求代表意见,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办理后,如办理结果达不到代表满意的一律打回,督促其重新办理,再次答复。
  严把奖惩关。对于议案的办理成效,常委会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年底,组织开展承办代表议案总结评比,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办理不利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责成限期改正,直至追究承办单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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