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岑溪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海泉主持会议,副主任胡六才、唐永清、徐伟翔、谢梅以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岑溪市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岑溪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岑溪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岑溪市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上述各项报告,提出了相关的审议意见和建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岑溪市201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岑溪市2013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方案的决定。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及相关的调研报告,并作出了相关的审议意见;会议还审议了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请有关事项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增加岑溪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等相关的决定。
会议同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任命了市政府职能局局长8名,并为他们颁发了任命证书。
岑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伟以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了会议。
(陆灿升 杨梦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