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强化制度建设办理代表意见建议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9-16  分享到:

  
  岑溪市在办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时,通过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完善好承诺制、人大代表和群众监督制和公示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真正让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愿望和心声落到实处。
  该市人大常委会推出的承诺制,是每年在代表议案和建议交办会上,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递交的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承诺书,承诺做到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列入“一把手”工程,做到市长总负责,落实一名副市长具体负责,其他副市长负责各自分管的承办部门、单位的工作。与此同时,各承办单位与市政府签订办理承诺书。这种“承诺制”明确地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考核、评议政府组成人员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按法律规定时限及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使代表满意、人民满意。“承诺制”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承办单位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了承办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办理效率迅速提高。如该市在岑溪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上,共接到代表议案等51件,该市政府切实按照“承诺书”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办理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全部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了代表。
  在抓好承诺的基础上,岑溪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人大代表和群众监督、实地现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代表议案的督办工作,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了“重书面答复,轻抓落实”的不良倾向。2009年以来,该市先后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1520多人次,对当年的人大代表提出的重点议案建议进行跟踪监督,对办理质量不高或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则退回重新办理。
  为了督促承办单位和相关承办人切实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岑溪市人大常委会还采取公示的办法,把代表的议案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示,这样既明确了议案的承办单位及其职责,避免了互相推诿的现象;同时,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如何,由代表、群众去评说,达到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的目的,克服了敷衍了事的现象。2009年以来,岑溪市对当年的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每年分两次在岑溪市电视台,予以公布。此外,该市还将每个方案和意见、建议在该代表团以及选区公布,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选民监督。
  

(李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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