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提高乡镇人大水平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9-04  分享到:

  
  近年来,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在积极推进民主法制进程的同时,围绕“五抓”,认真规范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扎实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促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设抓队伍。搞好乡镇人大工作,干部是关键因素。常委会坚持通过与组织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协调将年轻有活力、政策水平高、法律意识强的干部充实乡镇人大工作。换届后,人大干部年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在各乡镇分别选择1-2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担任人大专职工作人员,专心从事人大工作,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干部基础。
  抓培训。学习培训,是提高乡镇人大干部政治思想水平、法律知识水平和人大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培训形式,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召开一次乡镇人大干部培训班,积极在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搞好评议监督等方面进行重点强化,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此外,还通过寄发人民代表报、广西人大工作和梧州人大刊物、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等,为乡镇人大干部提供学习参考资料,帮助他们提高了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
  抓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加强业务建设作为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发挥乡镇人大作用的重要任务,将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每年的工作计划中,坚持把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安排,不仅有布置、有要求,而且指路子,教方法。探索建立了分片联系制度,常委会各主任分别联系1-2个乡镇,定期深入乡镇进行联系指导,征求乡镇人大对市人大工作的意见,交流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布置阶段性中心工作,统一工作要求,从而为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推进基层人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还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专主席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为他们了解全局、提高工作水平创造了条件。
  抓规范。市人大常委会注重通过加强乡镇人大的制度化来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具体指导下,各乡镇普遍制定了主席团会议制度,主席团成员接待日制度,主席团成员走访代表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代表视察制度等各项制度规范。这些基本制度的建立,为确立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秩序、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人大的影响都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抓考核。针对全市各个乡镇人大实际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年初制定考核意见、年中开展交流互动、年底集中考核的镇街人大工作模式。在年度考核意见中,考核内容包括了依法开好镇级人代会、认真开展主席团工作、积极组织指导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活动的标准化建设、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等。年中的交流互动活动通过总结经验,交流体会,加强了市镇之间和乡镇之间的联系。年底考核按照自我总结、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综合评定四个阶段进行,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激发了全市乡镇人大的工作热情。
  

(陆灿升 李湘 陈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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