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八项”规定建设节约型机关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9-03  分享到:

  
  今年以来,岑溪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健全制度,采取措施,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主要做法是: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由常委会党组书记任组长、机关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多措并举,严格管理。规范公车使用:对机关的全部公车安装了GPS,车辆加油实行定点、定量制度;车辆维修到定点维修站,严控燃修费用;严禁公车私用,实行派车逐一登记制度。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所有接待一律本着节俭原则,饭菜定人定量,中午一律禁酒。节约用水用电: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节能降耗知识,杜绝“白昼灯”、“长流水”等能耗空放现象,办公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及时关掉,下班前切断电源开关。进一步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文件、通信费用,压减会议次数、规模、时间。
  加强监督,跟踪问效。每月最后一个周末召开厉行节约工作例会,通报当月机关厉行节约执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确保厉行节约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将厉行节约执行情况纳入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陆灿升 李湘 陈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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