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信访工作是法院的窗口,也是最能彰显法院“为民、便民”之地,立案信访法官怀有一颗为民之心,这里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舒心地,否则就矛盾纠纷的集散地。岑溪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多次获得上级部门的表彰,不仅在于为当事人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诉讼服务环境,更在于有一批经验丰富、心怀群众的立案信访法官,通过他们的努力打造了一个合法、高效、便民的立案信访服务平台。
耐心支招解民忧
2013年5月17日,当事人莫某来访反映由于父母去世后留下的责任山、宅地未分清楚,被大嫂李某占为已有,要求法院处理。莫某告诉立案庭法官,希望法院把其与大嫂等人的责任山、宅地的使用权及土地界址划分清楚。
接访法官听完其说明来意后,耐心地讲起了法律,向其支招解决事情的办法。接访法官告诉莫某,其与大嫂等人的宅地、责任山的使用权及土地界址有争议,权属尚不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先向政府部门申请处理。莫展峰听了法官给的建议,觉得切实可行,十分感谢法官的帮助。
多次劝导促当事人息访
2013年2至5月间,因对法院离婚案的判决不服,当事人谢某3次来访反映其与被告谭某离婚纠纷案,认为对判决准予离婚没有意见,但按农村习俗给付的5000元礼金应当退回,而判决书没有认定是不对的。同时,判决书对被告从他所有的中国邮政储蓄活期存折卡领取的11000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有问题,应属其个人的财产。谢某不服一审的判决,提出上诉,上诉后又维持原判。因其不服两级法院的判决,要求岑溪市人民法院处理。
接访法官两次对其劝导解释,但谢某仍不服。鉴于此,第3次法院领导亲自对谢某进行接访劝导,并向其解释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希望他能采用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才有益于事情的解决。
谢某听了法官的解释,又从多次信访的情况来看,觉得“信访不信法”的处理方式真的不利于自己问题的解决,这一次谢某终于听进去了,向法官表示一定按法律程序来维权。
形成制度促长效
立案信访工作,除了为当事人提供正常的立案服务,还要面对情况复杂、形态不一的各种来信、来访。咨询的问题与解决的途径也许没有定式,但处理信访的程序和理念却有据可循。
岑溪法院立案信访法官在工作中严格按章办事,并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属于法院职权范围的信访事件分级负责及时处理。如果当事人信访反映的问题属于法院职权范围内的,立案庭按照权限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相关科室,并跟踪处理,及时向当事人反馈。二是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的信访事件,耐心向当事人阐明,告知其可以如何处理。立案信访法官充分利用自己在政策、法律方面的专业性,向信访当事人指明解决问题的可能方法,而不再是一句不归法院管推脱了事。三是对于久拖不绝的信访案件,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适时发出司法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岑溪法院通过区分立案信访反映问题的类型,本着便民的原则,及时处理或者协调处理信访案件,建立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立案信访处理机制,确保了立案信访工作的合法、高效、便民。
(刘秀志 赵展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