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0日上午,梧州中院廖克东副院长率民一庭庭长蒋学政、民二庭庭长吴松贤、民三庭副庭长李晖萍一行亲临岑溪法院指导民事审判工作,岑溪法院民事审判部门法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岑溪法院主要就近年来尤其是今年第一季度民事审判中被发改案件向中院领导提出自己的疑问,廖克东副院长和几位庭长从自己的审判经验及解读法律法规规定详细地回答了每一位法官提出的问题,并就当前岑溪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提出了要求。
鉴于小额诉讼即将于6月1日起适用,廖克东副院长特别就其前段时间到广西区高院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及他个人对于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的理解进行了解读。一是要明确小额诉讼的立法目的,这种诉讼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减轻法官的办案压力,在适用初期,最好都全部进入审判程序,立审分明,充分体现这种程序的优越性。二是这类一审终审的案件是专业化的审判,最好由相对固定的具有丰富审理经验的法官进行审理。三是程序转化问题,假如一个月内无法审结小额诉讼案件,由院长批准后可转为一般的简易程序。四是要在审理小额诉讼案件中对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以利于更好地开展此类案件的审判工作。
通过中院与基层法院的及时沟通,密切了两级法院的业务联系,让小额诉讼在基层法院能够准确适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覃显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