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岑溪市筋竹镇人大在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调解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该镇人大在去年人大会上就提出了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大服务”的工作理念,构建人大监督指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
建立镇、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平台,与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其他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调解矛盾纠纷实现“诉调对接”、“公调对接”。
加强镇、村两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加强教育、医疗、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环境保护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建立由政府负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探索在公安、人社、卫生、国土、工商,民政、城建等部门建立行政调解机构。
拓展司法调解工作范围,由诉中向诉前、判后、执行延伸,由一审向二审、再审延伸,由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向行政案件协调、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执行案件和解延伸,从案件审理过程向立案、执行、信访等环节延伸,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推行仲裁调解制度,发展仲裁调解队伍,从仲裁人员责任、仲裁程序等环节落实调解工作内容。
(玉庆凤 陈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