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荣获“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4-16  分享到: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岑溪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充分肯定了该院司法警察队伍积极研究和探索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途径和方式。
  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是一项涉及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内容的各项综合统一工作。
  营造比学赶超氛围,重视经验传承。该院司法警察大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岗位大练兵”活动、“业务技能大训练”活动、“全警法律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素质。建设法警文化知识长廊,推选警务技能和业务能力技能优秀的警员为“标兵”,为警员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鼓励年轻的司法警察向经验丰富的老前辈“取经”学习,邀请优秀退休司法警察给年轻司法警察“授课”。
  加强队伍训练,增强警务技能。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建立练兵长效机制,实现工作训练两不误,训练的内容为:跑步、队列、擒敌拳、警棍盾牌操、擒拿等,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处理、警车简单维修、机关消防”等演练,强化了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保障,提升了实战经验。
  制定行为规范,确保活动实效。制订了《岑溪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执法行为规范条例》、《车辆管理维修制度》、《警械具使用方法和保养手册》等使用制度,并且严格规范健全了安检工作、押解程序、出警登记手续,做到了抓制度促管理、明规章提要求、树规范铸成效,是警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翁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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