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为使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以充分保障,岑溪法院少年法庭首次邀请了岑溪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代表到庭参与诉讼。
根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必须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开庭审理前,承办本案的法官了解到,未成年被告人小蔡读至小学二年级即因无心向学而辍学在家,其母亲的身体欠佳,不能到庭参加诉讼,而与父亲的关系较差,其父不愿到庭参加诉讼。因此,为严格执行刑诉法的规定,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特意邀请了关工委的代表到庭参与诉讼。
近年来,岑溪法院少年法庭逐渐建立了一套针对未成年人的审理和帮教制度,通过慰问与帮扶、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温情关爱、圆桌审判、回访帮教等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失足的少年感受社会的温暖,得以悔过自新、回归正途,过上正常、健康的生活。
(李云梅 郭益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