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司法”谱写为民篇章
    ————记岑溪市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3-15  分享到:

  “想不到这么快就可以拿到赔偿金,我非常感谢交通审判庭的法官们!”一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在拿到法官给的领款手续时感激地说。
  去年8月份,胡某驾驶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左手手指折断,前后共花了7000多元医疗费,保险公司因为对他的伤残等级和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拒绝赔偿。胡某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交通审判庭,希望法官能够帮助解决这件事情。
  在了解到案件具体情况后,法官马上邀请鉴定机构的人员到来对司法鉴定情况进行释明,帮助保险公司正确理解从而同意鉴定结论。法官适时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法官的多次努力,胡二强和保险公司达成了一致的赔偿协议,胡二强获得了5.6万元的赔偿金,整个案件处理不超过5天时间。
  这仅仅是岑溪市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创新社会管理,打造高效便民特色审判平台的一个例子。一年多时间来,岑溪市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在司法服务民生幸福的道路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真正做活了司法为民这篇文章。至2012年底,交通审判庭已审结案件537件,取得了零投诉、零信访、零申请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由于成绩显著被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专项工作集体三等功。
  联动司法化解矛盾纠纷在最前沿
  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中,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尤为重要。为此交通审判庭全面开展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工作,实现法院、交警、人民调解、保险公司、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零距离解决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问题。在交警行政调解、人民调解阶段,审判法官提前介入进行法律释明,引导当事人实事求是提出诉求、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同时,还利用交警的工作档案,进行确认送达地址,收集证据材料,协助查扣车辆等多领域合作。据统计,2012年,有近3400起交通事故纠纷在交警、法院、人民调解组织的合力下成功调结,调解成功率高达93.5%。
  和谐司法实现信访案源头治理
  调解是从源头上治理信访案件的良方。
  但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调解难度可想而知。对此,交通审判庭的法官刘丽萍给出了这样的说法:“我们这里受理的案件许多是属于交警部门无法调解的‘骨头案’,而且案件大多涉及人身伤亡,当事人情绪往往比较激动,要有极大的耐心、细心、诚心,还要有极强的说服力、打动当事人的信服力,因案而采取有效的调解方法,才能使当事人情绪平复下来,接受调解。而法官拿出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更是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关键。”
  法官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2012年,交通审判庭共审理案件401件,其中调解撤诉170件,调撤率达42.6%,突破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难调解的瓶颈。所审结案件没有一件当事人投诉、没有一件引发当事人上访。
  便民司法急当事人之所急
  “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这是交通审判庭法官的追求。
  交通审判庭打造便民诉讼网络、创新执行程序、简化理赔方式,实行立案审查、材料收转、立案调解、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以及接访导诉一体的“一站式”贴心服务,尽最大可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在所有案件中8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80%以上的案件结案天数少于25天,彻底改变以往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程序繁琐、调解率低、理赔困难的不利局面。
  亲情司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律是严肃的,但是法官却充满着温情。
  2011年6月以来,交通审判庭共对符合免交诉讼费条件的107件案件办理了免交手续,免交诉讼费金额达13000多元,让诉讼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和谐、亲民。对审结案件,法庭坚持进行跟踪服务,通过判后释法、判后答疑、电话回访、短信提醒等方式及时提醒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一年多来跟踪服务督促履行的案件86件,占案件总数16%。至今,交通审判庭所审理的案件没有一件需要进入到执行程序,所有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

(梁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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