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坚决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坚决防止公安民警违法“五条禁令”,切实维护公安队伍良好形象,根据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指示以及上级转发文件精神,岑溪市森林公安局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加强队伍管理,严守五条禁令”工作。
一、召开动员会议,重新学习条令。1月21日上午,岑溪市森林公安局召开会议,向全体民警协警传达了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关于在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加强队伍管理,严守五条禁令”集中督察活动工作方案》,并重新学习了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警车、枪支使用管理规定等。会议要求全体民警、协警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岑溪市森林公安局组织民警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剖析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制定相应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加强警车在节假日的使用管理,采取警车使用要申请、审核、批准、登记的方式,提高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民警日常管理和预警提示,通过采取短信提醒和个别谈心等办法,立足防范,增强民警遵守有关规定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三、签订“五条禁令”承诺书。根据岑溪市公安局文件精神,1月23日,组织全体民警签订了“五条禁令”承诺书。
(韦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