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进一步完善邮件收发程序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1-22  分享到:

  在接到区高院《关于遗失委托执行案件材料情况的通报》后,岑溪法院即刻针对该院在邮件收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严格要求相关人员对收发邮件分类、单独保存、经手必登记,进一步完善了邮件收发管理制度,
  细化法院部门、个人邮件包裹收发规定。岑溪法院针对大门值班室接收邮件尤为混乱的问题作了整改。整改前,邮件接收一般由值班室门卫接收。接收后将各类邮件及包裹放置在值班室内的办公台上,由接收人自行接收。平时值班室流动人员比较多,容易遗失邮件材料及包裹。针对这一情况,根据法警大队建议,在大门值班室配置了专门存放邮件、包裹等物品的装备柜,同时配备“邮件收发登记簿”,做到经手必登记。
  严格管理法律文书送达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对法律文书送达的管理,法警队将法律文书登记簿由一本分为三本。分别对立案庭交接的刑事、民事登记簿及内部法律文书交接登记簿。首先从立案庭处接收法律文书,在刑事或民事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再在警队内部法律文书登记簿上登记,交由送达人签字后,再送达。此举由以前复杂的程序变得简单便捷更加有效。
  对值班室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由当值人员签收邮件后,把邮件存放在自己管理的装备柜保存,接着通知收件人到值班室接收邮件。并在邮件收发登记簿上签名。并根据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与邮件收发相应的管理制度。

(陈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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