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少年庭:便宜行事,庭前调查搬到被告人家中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1-15  分享到:

  
  10日的岑溪气温降到了5摄氏度,阴冷潮湿且天空飘着小雨。岑溪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却冒着严寒,驱车前往几十里外的岑溪市三堡镇蒙布村村委及被告人廖某某的家中,向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及村委干部了解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原来,被告人廖某某是未成年人,按照工作规程在庭前需要向其家长了解其成长经历等基本情况。但少年法庭的法官们了解到廖某某的母亲是聋哑人,父亲已有七十高龄且患有腿疾,而廖某某的家是在距离市区几十公里远的三堡镇蒙布村。岑溪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考虑到廖某某家里的情况实在是不便到庭接受询问,被告人家里的情况虽特殊但庭前调查不能少,于是法官们决定将庭审调查搬到被告人家中进行,遂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庭前调查是法院履行审判执政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使法院能够更加公正合理地对被告人作出裁判的重要途径。岑溪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根据被告人的特殊情况而到其家中进行庭前调查的便宜行事做法,不仅达到了有效办案的目的,也是践行“人文司法关爱少年”活动的重大举措,得到了村委及被告人家属的肯定。
    

(蓝后娟 罗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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