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获自治区检察院表彰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1-07  分享到:

  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文件确定首批“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示范县(市)”,岑溪市榜上有名,成为首批仅三个“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示范县(市)”单位之一,这是岑溪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检察工作特别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及全体检察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我市发动各方共同参与构筑预防大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教育在前、警示在前、防范在前,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结果!
  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在岑溪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院高度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全面贯彻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来抓紧抓实抓好。工作中,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结合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领导、规范工作,全面提升预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使预防工作走上规范快速发展的道路,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岑溪市建立了由市委书记、人大主任和市长亲任组长,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市委办负责人和检察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市委办、政府办、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人大法制工委、审计局等多个部门领导组成的岑溪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安排督促落实全市范围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各项工作,形成了市委领导下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管理的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为争创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示范县(市)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该院于2010年5月6日在全区首批率先揭牌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局,有力地促进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2011年10月建成了一个面积约400m2、在全区检察系统中具有较高规格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面向全市党员干部开放,有效地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一手抓查办,一手抓预防,做到“打中有防,防中有打,打防并举,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形成职务犯罪预防合力;把预防关口前移,充分利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派驻镇检察室的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全面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同时充分调动聘请的14名乡镇检察工作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在村镇基层和群众中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为推进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科学发展及专业化、社会化、法制化和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外,该院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继2011年荣获“全区十佳案例分析”1篇、“全区十佳检察建议”1篇、“优秀年度综合报告”1篇之后,今年再获殊荣,荣获“全区十佳检察建议”1篇、“全区十佳预防调查”1篇、“优秀年度综合报告”1篇。该院制作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短片《换车记》在广西首届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短片评选活动中获优秀奖。
   

(谢子琳 孔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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