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岑溪市人民法院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第一年,本年的创建工作主要围绕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软实力的提升,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制定创建计划、布置创建任务、完善创建规章制度,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查漏补缺,逐步开展和完善各项创建活动。
一是以组织领导为基础,制度构建先行。岑溪法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双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在思想认识上、组织领导上进行了统一。按照实施方案,我们将根据测评标准,建立起综合类、司法能力提升类、法院文化类、社会公益服务类等精神文明建设台账及资料汇编,并在资料完善后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宣传短片。
二是以司法能力提升为重心,主题教育活动先行。岑溪法院坚持走建设有法院文化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之路。扎实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以及“富民强桂我先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走访先进、学习先进等活动,引导干警以争当优秀法官和办案标兵为追求,营造了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2012年岑溪法院获得了全区优秀法院和首批全区法院阳光司法示范单位荣誉,并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推荐参加全国法院阳光司法示范单位评选。
三是以服务大局为核心,审判质效先行。岑溪法院立足实际,注重创新,力求长效,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树立司法为民形象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不断强化以流程管理、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和审判业绩考核为重点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推进“轻案快办”试点、建立交通巡回法庭等不断创新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提升司法服务大局能力。
四是以基础设施为保障,硬件建设先行。今年,岑溪法院完成了饭堂和办公楼的美化、绿化工程,在两边附楼建设天台花园,购置了12套标准化的法台法椅、10套餐桌餐椅和空调、电脑、打印机等一批办公设备,并对审判法庭和会议室进行装修,大大改善办公、办案环境,提升了我们作为品牌法院的形象。在建的信访综合楼已完成了基础工程施工,力争今年下半年投入使用。
五是以文化五室为平台,精神文明先行。按照自治区高院的部署,岑溪法院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占地面积达300平方米的院史展览室、图书室、法律文化室、荣誉室、文体活动室等“文化五室”建设,并且将文化室建设拓展到人民法庭,打造有人民法庭特色的文化建设。编印法院年报画册和文化建设画册,强化法院文化建设的“软实力”,在全院营造了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文化氛围。
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载体,有效提升了岑溪法院物质与精神“双文明”建设,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获得群众的高度认可,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审判执行工作公正指数、效率指数、效果指数三大项全部居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刘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