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施行即将生效的新《刑事诉讼法》,岑溪法院在积极深入地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后,又紧随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脚步,掀起了学习《解释》的新热潮。
《解释》共24章,548条,主要就以下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一是对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相关问题作了详细规定。二是设专节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三是对庭前会议的适用案件范围、参加主体、功能等问题作了规定。四是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标准,五是对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作了明确和细化。六是对二审开庭的范围、限制发回重审、上诉不加刑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七是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审查处理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八是对刑事诉讼法新增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强制医疗程序等四个特别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
虽然《解释》的条文较多、篇幅较长,但干警们亦表现出极大的学习热情,第一时间通过浏览最高院的网站及中国法院网发布的《解释》全文进行学习,为新的《解释》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的刑事诉讼法的同步施行做好准备对接工作。
(凌永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