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检察院积极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12-21  分享到:

  近年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把检察建议作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之一,截至今年11月,该院已主动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发检察建议300多份,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较好地起到了警示、预防和督促的作用,为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作出了努力,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赞许。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该院切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去年以来,已和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建设局、安监局、广视局、人民医院、农发行、供水公司、电力公司等10多个单位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通过定期与共建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加强调查研究和对策研究,建立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以及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等,营造廉洁守法的良好氛围,为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打牢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为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在撰写并发出检察建议之前,该院派出干警深入各职能部门展开调查研究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盲点,帮助堵漏建制。如该院通过对近年村干部职务犯罪根源展开调查时发现,该市近年来村(社区)干部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呈现逐年高发的态势,意识到该领域存在诸多职务犯罪隐患,已于今年年初向市政府及各镇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各镇加强对基层村(社区)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做好农村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并积极推行村务、财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制度,堵塞职务犯罪漏洞。
  三是关注民生领域的腐败。该院立足职能,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检察建议聚焦事关社会和谐、关乎民生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把办案的效果向后延伸,巩固和扩大法律监督效应,提高检察建议的作用力和影响力,完善社会管理服务。如该院查办的涉农农机补贴、涉林油补、教育普九化债、民政低保案件,都属民生领域,在查办以后都能马上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尽快进行整改完善,堵塞职务犯罪漏洞。
  四是落实追踪回访制度。“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落实检察建议追踪回访制度也是实现职能的一种体现。在被建议单位针对检察建议内容进行整改落实以后,检察机关进行追踪回访,旨在敦促整改落实,确保预防实效。如今年上半年检察院向某涉农单位派发《检察建议书》后,7月初该单位向检察院进行了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汇报,检察院于7月底派员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回访,监督整改措施是否已经落实到位,最终发现大部分已经落实到位,对部分尚未落实的也督促他们抓紧时间去整改完善。
  

(陆灿升 孔日德 曾繁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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