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积极开展“学用政策抓落实、强化执行促跨越”的活动,精心准备,积极部署。在“学用政策活动”中,坚持学习到位、理解到位、帮扶到位、执行到位,将学用政策活动同法院的执法办案相结合,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水平和能力,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学用政策活动”呈现切实际、多亮点的态势。
亮点一:结合实际学,结合实际用
法院工作最大的实际是什么?就是通过审判执行工作站好社会矛盾化解的最后一岗,通过“公平、公正、高效”的司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创造一个稳定和有序的社会环境。良好的裁判源于对政策的深入理解和娴熟运用,“学用政策活动”的开展,无疑让我们的裁判更加服务于大局,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岑溪法院将“学用政策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充分结合,将对法律具有指导性和补充性的政策总结、归类,准确研判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做到裁判的灵活性与合法性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让当事人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例如,在本院受理的岑溪市饮食服务公司与原该公司职工四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充分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历史原因、政策原因等,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政策和法律,娴熟加以运用,通过反复的调解工作,圆满得以执结,即保护了国有资产免受损害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亮点二:因人制宜,学习方式灵活
开展学用政策活动以来,岑溪法院坚持在学习上因人制宜,灵活学习。院领导的学习主要通过院长办公例会,将收集到的有利于审判执行工作的政策学熟、学透,充分理解积极传达。普通案件通过已经建立起的法院内部办公系统,在学习的同时加强交流,资源共享。年轻干警则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将学习政策活动与自身的能力提升、素质提升相结合,在学用政策的同时,提高自我的理论水平。通过层层谈话、谈心的形式,将学用政策活动入心、入脑,养成全院“愿意学、善于学”的良好氛围。
亮点三:多途径开展“学用政策活动”
法院因其职能的特殊性,理应成为“政策、法律”的集散中心,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将政策传播给每个人。岑溪法院在开展“学政策活动”中,注重实效性,通过一系列的审判活动,扩大学政策活动的覆盖面。一是模拟法庭送政策进校园。选择典型案例编排成模拟法庭小品,学生们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被告人等角色并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法庭审理活动,法官还对模拟法庭进行现场点评,并围绕社会法律热点问题开展法律政策知识互动问答。二是巡回法庭送政策进村屯。将法庭直接搬到群众的家门口,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和旁听案件审理,促使群众接受法律教育。三是交通巡回法庭送政策进机关。在交警部门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全力推动建立交警、法院、检察院、人民调解、保险公司等部门参与的“五位一体”、“一站式”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新机制,积极将司法政策送到机关、送到事故当事人,实现交通事故处理的无缝衔接,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亮点四:发挥司法能动性,解决企业实际需求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活动的不断完善,群众自身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增强,企业也同样需要得到政策法律的支持。岑溪法院在“学用政策的活动”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向企业宣传政策和法律,将服务企业落到实处,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岑溪法院开展学用政策活动以来,经常性安排资深法官组成企业服务队,定期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在经济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法律政策问题,积极宣传各项司法政策,努力通过执法办案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7月份,院长张光霖在听取市高速办领导及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业主汇报后,得知该公路建设的山心隧道施工企业与公路建设承包方发生纠纷,导致公路停工二十多天,严重影响了该重点工程的二期建设,希望法院能介入协调处理。当即指示岑溪法院民二庭法官协助协调处理纠纷,保证高速路施工的顺利进行。
亮点五:将学习活动统一到司法便民中来
诉讼当事人是法院直接面对的且最需要政策和法律帮扶的一个群体,我们开展“学用政策活动”就是为了通过学习政策、法律,提高司法能力,以便更好服务于司法相对人。岑溪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等一系列诉讼活动中,坚持“阳光司法、公正司法、高效司法”,不断将“学用政策活动”推向深入。立案方面,在诉讼服务大厅和法庭的立案窗口设立诉讼指南材料专柜,摆放有关诉讼时效、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收费标准等18种诉讼指南材料供群众自由取阅,并制作各类法律文书格式供群众参考,极大的方便当事人诉讼,并积极解答群众及当事人关于法律政策问题的咨询;审判方面,注重判后答疑,不断提高服判息诉率,减少信访行为发生;执行方面,积极邀请申请人、检察机关、人大、政协等参与执行,及时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刘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