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自推行庭审网络图文直播以来,严格执行《岑溪市人民法院网络直播庭审活动实施细则》的规定,稳步做好直播庭前、庭中、庭后的三环节工作,不断地进行经验总结与分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止10月29日,该院直播次数达20余次,位居全市两级法院之首。
庭前“奏鸣曲”:增强“阳光庭审”意识,做好直播准备工作 庭审图文直播是“庭审公开”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广大干警要增强意识,重视案件的庭审直播:一是强化庭审公开意识。庭审公开不仅拓宽群众了解司法程序、庭审过程的新渠道,同时极大地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监督参与。庭审图文直播是该院继庭审公告、庭审旁听、人民陪审、庭审直播录音录像、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等司法公开制度的又一举措,二是强化庭审功能意识。为了更好的实现庭审公开和接受群众监督,主办法官必须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理清案件脉络和法律关系,提高驾奴庭审的能力,确保庭审民主、公开、公正。三是强化协同合作意识。强化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严格按照网络直播细则做好直播的分工合作,为庭审和直播的完美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庭中“交响曲”:做好“控、辩、审、”三方交响,提高庭审质量
庭审过程是最能体现法官的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的环节,在庭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网络直播庭审活动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直播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严格依照优秀庭审的标准,对案件准时开庭,由审判长驾奴整个庭审,把握好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调解、语言技巧等环节,突出案件争议焦点及双方辩论,让“控、辩、审、”三方得到充分的发挥。
庭后“协奏曲”:查看信息反馈、接受群众监督
案件直播结束后,注意查看关心案件的群众信息反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称赞的地方要继续发扬,对于提出的意见则要加以改进,查找原因进行分析,不断地提高庭审质量,提升法院形象。
(凌永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