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岑溪法院认真推进“判后答疑”工作,努力提高人民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及时消除当事人因法律意识不高而对法院裁判结果产生的疑惑,从而全力解决缠诉缠访问题。2011年全年岑溪法院涉诉信访16人次,信件13封,截至2012年八月来访4人,来信3封,涉诉信访人数、信件明显减少。岑溪法院“判后答疑”制度的落实,从源头上化解了涉诉信访压力,实现了闹访、越级上访“零目标”,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岑溪法院在院部和各派出法庭均内设一个窗口,每日安排各业务庭室的法官轮流值班给群众做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对当事人在申诉、申请再审期限内,对生效裁判提出异议、疑问的,原审判庭或主办人认真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就裁判有关的程序适用、事实认定、裁判结果及理由等,耐心向当事人作出解释、说明。当事人就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案件原审判庭提出异议、疑问的,由原审判庭直接答疑。判后答疑,不仅仅是对当事人疑问的解答,它显示的是法院直面民众、公正执法的勇气和决心。同时也能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
(罗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