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获人大好评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08-22  分享到:

  岑溪法院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并获得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打击犯罪保障农村稳定
  
  对于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案件,岑溪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打。尤其对于抢劫、盗窃和破坏农用生产生活资料与设施,以及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坑农害农的犯罪,该院严格依法予以重点打击,坚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多元调解化解农村纠纷
  
  岑溪法院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建立了审判事务联络员制度,将多元化调解引向深入。审判事务联络员多由各级人大代表、村干部和村中威信较高的人来担任,他们就像法官的“千里眼”“顺风耳”,对于基层的矛盾纠纷,可以敏锐地感知;他们又像法官的“特派员”,密切了当事人与法官的联系,可以及早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仅大隆法庭辖区就活跃着55名审判事务联络员,在调解纠纷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审判事务联络员只是该院多元调解中重要一环。该院还与引入人民调解组织、司法局、检察院等部门参与联动调解,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千方百计,运用调解手段,如立案调解、庭审调解,使当事人和平解决纠纷,真正化解矛盾。便民司法维护涉农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受理的宣告失踪的特别程序案件较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为了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岑溪法院南渡人民法庭组织编写宣传资料,开展宣告失踪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对于此类案件,该院免收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各项费用。
  

(刘秀志 莫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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