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民法院六招解决涉诉信访案件难题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07-30  分享到:

  
  从岑溪市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汇报中了解到,岑溪市法院始终把解决涉诉信访涉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议题抓好。诉信访成因复杂,千头万绪,事后处理难度很大,要做好此项工作,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全面落实相应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把好源头。即从立案、审查、受理、开庭、调解、判决、送达以及优质服务,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各环节,各方面入手,用相应有效的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使所判决的案件经得起检验,尽可能减少因重实体,轻程序等原因形成的信访。同时,至关重要的是把好立案审查关,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或司法解释规定不宜受理的,以及因企业改制对政府行为不满已经形成集体上访的,村委会、村民组在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维护了大多数群众利益极少数村民不服的等等,我们把住立案关,不予立案,并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坚决避免不合受理条件而立案现象发生。避免立案后束缚住我们自己,造成信访案件。
  二是注重调解。首先是重视大调解,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解决涉诉信访的新途径。早在2010年,岑溪法院已经与司法局联合下发有关诉调对接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建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机制的试行办法》,开展多元调解工作。同年10月,岑溪法院与检察院已经联合达成共识,参照上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亦已行文,推行检察官参与法院调解。其次是抓好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调解贯穿于审判员的全过程,2010年来岑溪法院的调解撤诉率达到70%,努力以调解的方式定分止争,相关当事人表示彻底息诉息访,稳定息诉效果十分明显。
  三是加大督促力度。主要措施是信访案件一旦被登记造册,就紧紧盯住不放。立即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跟踪问效,研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定期结案,这一制度受到市面上委政法委很高的评价。
  四是宽严并举抓信访。宽,即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要宽、要热情,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问题。严,即对接待人员要求要严,对当事人要做到进门热情,走有答复,接待有记录,查时有档案。对无理缠访,越级闹访的坚决依法打击。对法院涉诉缠纺闹访个案,通过政法委协调,依法交由公安机关打击。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缓解执行难。岑溪法院继续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规范执法行为,新的执行案件必须进行“五查”,穷尽执行措施,不能形成新的积案。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信访案件,主管院长、院长亲自过问,给执行局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间,穷尽执行手段,限期结案。并多次听取汇报,接见当事人,监督快审快结。
  六是加强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信访信息沟通,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多汇报多请示,努力争得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并由市涉诉信访工作组督办协调解决。
    

(刘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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