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展示法院的办案成果,让优秀法官的审判经验得到传承,激励先进,凝聚力量,2012年6月29日下午,岑溪市人民法院成功举办了年度优秀案件报告会。分别选择了民事、行政、刑事和执行四类优秀案件,由案件主办法官从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以及办案的经验体会向全体干警作了报告。报告会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参加,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报告会为全体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构筑审判经验交流平台,极大促进了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力的“三个提升”。
为了确保优秀案件报告会的效果,该院经过严格的初审、复审和择优评选程序,坚持筛选案例的典型性、规范性和指导性,把准案件的指导精神,注重案件审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并紧密结合当地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和法院工作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体现了案件报告会的现实意义与实际效果。报告会选取的群众性劳动争议案件、涉及非法开采稀土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件、土地使用权行政裁决案件和反规避执行案件都具有典型指导性。通过主办法官对这些案件的分析,让广大法官能及时学习借鉴其中的裁判方法和法律思维,在类似案件处理上还能参照指导性案例的做法,公正高效处理案件。
岑溪法院院长张光霖以其作为法官的身份对四件优秀案件亲自进行了点评。张院长要求广大法官要认真学习研究,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指导性案例的精神实质和指导意义;要增强运用指导性案例的自觉性,以先进的司法理念、公平的裁判尺度、科学的裁判方法,参照案例审理好类似案件。对今后全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要着眼大局服务发展,牢牢把握法院工作的政治性;二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体现司法工作的人民性;三要公正严明司法,充分彰显法院工作的法律性。按照“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三大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案件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力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把司法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提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农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