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在党建工作上注重实效,创新党建形式,细化党建目标,依托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五室和党支部活动室;通过党组学习制度、优秀案例报告会制度;树立先进典型,使法院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执行党建目标责任制。法院的党建工作要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心,岑溪法院将党建目标分解到日常工作职责中,要求各党支部围绕院党组和院党总支部的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岑溪法院目前有八个党支部,各支部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院党总支部定期不定期考核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情况,特别是在党支部书记的带领下,进行党的教育和党组织学习、活动情况。
二是依托法院文化建设宣扬党建文化。岑溪法院在党组领导层形成了院党组成员定期学习制度。在院机关办公区专门开辟空间,建成了内涵丰富的文化五室和党支部活动室。在各基层法庭建成了有鲜明特色的法庭文化室,通过多样的党建形式,不仅宣扬了党建文化,也为各支部党员学习党建知识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三是结合审判执行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各部门在办案中自觉保持党员的优良作风,严肃司法纪律和党组织纪律,不违规、不越权,严格司法一心为民。院党总支统筹全局,开展了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以先进典型带动影响其他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开展了服务群众主题党日和法院开放日活动;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帮扶涉诉妇女儿童。通过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充分挖掘干警的潜能,形成人人参与党建,时时保持党员和司法人员应有的精神面貌。
四是将党建权限下放基层党支部。岑溪法院院党总支部只负责筹划、设定一定时期内的党建任务和目标,支持和丰富基层部门党支部的党建活动,将党建的工作自觉纳入基层法庭和各科室的日常工作中去,在做好部门本职工作的同时,时刻不忘党建。围绕部门日常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党建工作。
岑溪法院党建工作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喜获2010-2012年梧州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殊荣,并分别被岑溪市、梧州市和区高院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并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
(刘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