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人大: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06-14  分享到:

  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委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开展,努力为人大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一是市委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定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制度,讨论、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请示,做到及时研究,及时批复,保障人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是市委坚持邀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市委常委会会议,并在组织重大活动或党委组织部门开展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和测评时,安排或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
  三是市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以上全市人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人大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开展。
  四是每次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都亲临指导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新的目标任务和期望,从而起到鼓舞士气,增强信心的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的开展。
 
  

(陆灿升 陈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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