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规范执法是公安交警的生命线,是检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近年来,坚守广西“东大门”道路交通管理前沿的的岑溪市交警大队立足岗位树形象真情奉献当“标兵”,紧抓执法质量不放松,坚持把执法质量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抓住规范执法“牛鼻子”,通过不断完善改进执法培训、考评、监督机制,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执法办案“零投诉”、队伍建设“零违纪”、办理案件“零积压”、秩序整治“零容忍”、宣传教育“零死角”。近日,该大队通过自治区交警总队“执法示范单位”验收。
“同志,你现在办理这个业务需要多长时间?工作人员的态度好不好?”“过去我每次审驾照都得大老远跑去市车管所,现在可以在家门口办了,只要几分钟就好了,方便得很,工作人员态度也好的很!”近日,记者随同岑溪市交警大队“流动车管所”来到偏远的波塘镇,一陈姓村民说道。
近年来,岑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坚持“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抓业务,抓执法就是抓形象”的理念,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系,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岑溪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了梧州乃至全区交警的前列。
“岑溪公安交管大队不等不靠奋勇争先,创新举措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文明和谐警民关系取得实效,值得我们总结学习推广。”3月22日,在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召开的梧州市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暨绩效工作现场会上,与会者由衷地对该大队规范化执法给予高度评价。该市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及处罚率保持平稳下降,辖区摩托车四项遵章率在全区排前列,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部下降,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满意度逐年上升,岑溪市公安交管大队也因此获得了梧州市公安交警系统2011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
获得好评价绝非一日之功。近年来,该大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注重社会实效为立足点和着力点,多措并举创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紧牵“牛鼻子”,人人参与“全警工程”
岑溪市交警大队长盘涌辉说:“我们要求民警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的同时,更加注意尊重群众、方便群众、为群众服务好,展示好交通警察执法为民的理念。
为全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大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了规范办,把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警工程”,列入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督导协调,严格责任落实,网上执法监督以及三级把关制、案卷评查会等,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公信,着力推进“主体、标准、信息、管理、公信”五位一体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系,紧紧牵住“牛鼻子”,形成全警参与、强力推进、长效建设的良好格局,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源动力。
2009年,大队大队长亲自抓此项工作,还确定了1名专职法制员,明确了法制员的责任,并通过定期培训、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了对法制员的管理工作。去年以来,大队先后完善了《大队专(兼)职法制员管理办法》、《2009年度执法质量责任书》、《专(兼)职法制员案卷审核制度》、《执法质量月考评、年终考评奖惩办法》等一系列执法办案制度,有效建立大队、办案单位、法制员三级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各项执法办案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3月29日,记者在该大队看到,大队严格按照规范化执法示范单位的要求明确按标识分清办公区、办案区、生活区,并在交警大队门口设置了警务公开栏和办公场所示意图,方便群众办事及查询。大队还在车管大厅设置了业务查询用的柜式电脑,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业务。大队车辆管理所严格按全国一等优秀车管所的标准进行建设,设置了大型电子显示屏,为群众提供清晰、快捷的业务提示及导航业务,车管大厅的人员全部进行了业务知识及礼仪知识的培训。
创新模式敢为先,规范执勤树形象
该大队时刻按照“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推行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执法,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推行文明用语,展现良好形象。严格落实勤务管理制度,实现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化整治。创新勤务模式,主动与周边市县交警部门联合建立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实现对综合动态、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有效整治,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建立区域联合勤务机制的做法全力守护广西东大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去年12月24日17时许,在国道324线岑溪筋竹镇黄陵村路段,一辆由广东罗定往岑溪方向行驶的货车撞上一名老人,肇事司机既不报警、也不抢救伤员,而是快速逃离了现场,事故造成该老人死亡。接报后,岑溪交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勘查迅速确定死者身份。同时把信息通报罗定警方,迅速启动区域警务合作机制,通过警用高科技侦查装备和报案群众的描述,办案民警当晚即确定“桂KR16**”货车有重大嫌疑。25日晚上10时许,在案发29小时后,惶惶不安的肇事司机邹某慑于法律的权威和警方的压力,来到岑溪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面对复杂艰巨的任务,该大队整合多方资源,2011年在梧州交警系统率先创立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检察监督、保险理赔“五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对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实行一站式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3月19日20时左右,曾某驾驶桂DJW139二轮摩托车行驶到岑溪市探花市场路段与“外地和尚”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下肢两处骨折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国急于回家,纠结多人要求曾某某一次性补偿有关费用。曾某某与对方协商时见对方人多势众,气势汹汹,便把手机关掉藏匿起来,伤者李某国及其同伴找不到当事人,即扬言要到市委市政府上访讨个说法。岑溪市交警大队、岑溪法院交通法庭见此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并迅速启动事故调处中心“五位一体”现场办公机制,与李某一方代表直接对话,经耐心协调,由保险公司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补偿李某10000元人民币。李某拿到补偿费用,带领其纠结的同伴离开。
仅今年以来,岑溪市公安、检察、法院、保险、人民调解调等“五位一体”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就快速成功化解上述类型案件10余件,把多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警务前移,服务延伸
岑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内公路1317.46公里,注册车辆14多万辆,驾驶人16多万人,是梧州市辖区车辆及驾驶人拥有量最多的大队。
过去,岑溪市的车驾管业务,全部集中在车管所一家,群众办理车辆检审验、补、换证照等业务非常困难。为了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多的车驾管业务需求,大队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着力扩大车驾管服务覆盖面,大力开创和推进“警务前移、服务延伸”执法服务体系建设。
2009年除,大队大胆改革管理模式,变集权、为分权,依托大型社区或单位,率先在全市建立了6家以法制宣传为主,业务同时涵盖车管类、驾管类、秩序类以及事故类业务的“交警社区服务站”,把服务延伸到了居民社区,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被群众誉为“社区里的交警队,家门口的车管所”。
同时,大队不断加大便民利民力度,开通“网上车管所”,推出了互联网上预约驾驶人科目考试、机动车辆选号牌、信息查询等服务;并在3家汽车销售4S店中推行新车挂牌业务,赢得了市民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执法不唯处罚论,换来群众好“口碑”
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岑溪市公安交管大队始终遵照执法不唯处罚论,坚持人性化执法,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赢得群众的拥护。
盘涌辉向记者介绍,岑溪大队规定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无论是负责处理死亡以上交通事故的事故中队还是处理一般以下事故的乡镇中队,都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全体人员签名和加注意见,有效防止了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的权钱交易现象的发生。10多年来,岑溪大队从来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上级变更的案例。
自1998年起,岑溪大队就率先在梧州市实施交通罚款罚缴分离,即收缴交通违法罚款一律由银行代收,交通民警不得接收罚款,十多年来代收罚款的银行换了三个,但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罚缴分离被视为“铁”的规定在岑溪大队从未动摇过。大队严格按照交通违法处罚标准进行执法,从来没有接到群众反映民警执法时超出标准处罚的投诉。同时,大队还加强对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规范执法工作,对被证实为套牌车辆所为及错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大队主动帮助当事人消除记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设立“红名单”防止再次被误录。
在执法的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为工作量居全区县级市大队前列的情况下,实现群众“零投诉”。
在每年的春运人流密集高峰期,该大队实行严格“纠违”的同时,更注重服务工作,达到了降低事故发生率的效果。同时,该大队还聘请规范执法监督员,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会议,广泛听取群众及监督员的评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促进队伍规范执法行为的提高。
今年春运期间,岑溪大队交通违法处罚量连年下降,但在春运期间实行“保姆式”的服务却温暖了千万返乡“游子”的心,达到了降低事故发生率的效果。由于天气极其寒冷,加上连续长时间长距离驾驶,许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员把所有的御寒装备都用上,全身包裹得象粽子一样,仍然被冻得瑟瑟发抖,手脚僵硬,眼睛红肿,涕泪交流,交警部门在辖区内的主要公路设立24个长途返乡摩托车休息室,为长途返乡摩托车驾驶人提供热茶、取暖、休息等设施。
(李继远 胡红 陆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