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结案,即业务庭通过科学配置人力资源、时间、空间等审判资源,促使该单位各月结案数保持平衡,全年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提倡均衡结案,具有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两方面积极意义。
2011年度,岑溪法院南渡法庭高度重视上级法院关于均衡结案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强化结案均衡意识。自2011年结案均衡度改革以来,许多法官一时难以转变观念,南渡法庭庭长李秀敏就该问题专门多次召开庭务会,向办案法官释疑、解答有关问题,充分说明结案均衡度对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判,促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求干警从思想认识上根本摒弃“前松后紧”的思维定势,根据案件数量情况、审理和调解的难易程度,按照审限要求调整和安排好审理时间,使全年工作更有条理、更均衡发展。与此同时,李庭长还在南渡法庭模范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促使全庭干警在思想上对均衡结案达成统一认识。
二是推行科学分案制度。李庭长带领全庭干警探索出一套“均衡分案、按能定量”的分案制度:针对每个办案法官的素质水平、专业特长,按照案件的易难、复杂程度进行针对性分案;努力协调每个办案法官的工作量,使每个办案法官的办案任务保持基本一致,从“入口”方面保证均衡。
三是实行庭长督促制度。每月李庭长都会不定期检查每个办案法官当月结案情况,结案数量不足的督促其抓紧时间结案,需要其他干警协助的要随时提出来,由庭长安排其他干警加以协助,从而使得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执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通过以上措施,岑溪法院南渡法庭2011年结案均衡度68.61,超过全院结案均衡度,位居全院第一。其他审判质量效率指标如调解率、服判息诉率等均排在全院数十个业务庭前列,审判质效同比大幅度提升。
(李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