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从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上传来喜讯,岑溪法院参加全区法院“五个一百”竞赛活动喜获佳绩。该院获得了“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誉、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胡光华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民事审判第二庭主办的(2011)岑民初字第495号案件(合议庭成员:陈杰雄、李思鹏、程健良)被评为“全区法院精品案件”、刑事审判庭主办的(2011)岑刑初字第83号案裁判文书(合议庭成员:庞勇、黄友、黄靖菊)被评为“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2011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区法院中开展了100个“全区法院先进集体”、100名“全区法院先进个人”、100名“全区法院办案标兵”、100个“全区法院精品案件”、100份“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等“五个一百”竞赛活动。岑溪法院认真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参加竞赛活动。该院通过加强司法品牌建设搭建创先争优平台,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坚持走文化强院之路,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全院干警宗旨意识坚定,精神振奋,作风优良,积极通过执法办案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后,该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争取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梁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