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槌敲响,审判长宣布原告苏某诉被告某纸业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让款及利息一案在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岑溪法院参加“优秀示范庭审”评选活动进入了最后冲刺阶段。
今年,自治区高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法院“争创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法院以中院为单位参加评选“优秀示范庭审”。岑溪法院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精神及梧州中院的工作部署要求,召开了评选筹备会议,制定了具体活动方案,落实了参赛责任。方案确定了活动由该院审管办统一组织安排,并邀请专业摄影师录像并刻成光盘。
庭审现场,合议庭成员(由两名审判员及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着装用语规范,态度严谨;法警协助展示证据严肃正规;旁听人员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参加“优秀示范庭审”评选活动:一是可以促进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的提升,实现审判管理和法院管理的规范化;二是可以通过录像资料向公众展示法院、法官的审判业务素质,牢固法院、法官良好形象;三是以参加评选活动为契机,促使法官提高自身司法审判水平,自觉维护职业道德规范。
(覃显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