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岑溪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对情况复杂困难的执行案件,邀请检察官、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执行,有力地协助和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效果。
6月21日,岑溪法院邀请检察官圆满执结一件历经10年的上访执行要案。该案属于一起相邻关系纠纷,自2001年岑溪法院判令原告岑某某应堵塞屋后卫生间的气头窗及厨房的油烟窗后,本案申请人甘某即于同年8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岑溪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己于同年10月5日履行了上述判决义务。但是申请人对执行结果仍不满意,故一直未签字确认结案,反而不断上访。岑溪法院多次派员就该案执行情况进行复核,做了大量的解释疏导工作,但申请人甘某仍旧不服,四处上访缠访,要求法院要继续执行。为平息申请人的无理上访和不断缠访,岑溪法院主动邀请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岑城镇法律服务所等单位有关同志,共赴执行现场对岑溪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评定等。经各方耐心解释和疏导,申请人甘某最终明白了事理,承认该案确已完全执行清楚,同意结案并表示不再缠访。被申请人岑某某亦为岑溪法院执行局法官耐心、热情、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所感动。
据悉,新机制实行以来,该院执行人员普遍感到现在办案比以前更为快捷便利,尤其对于复杂困难的执行案件,不再像以往那样棘手。检察官、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和人民陪审员协助执行人员,共同参与办案,充分发挥了各自优势,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大大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
办案时,执行监督员们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往往能够提出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执行人员们虚心听取执行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且立即运用到办案中去,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执行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余祥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