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人民法院五个方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5-30  分享到:

  
  从广西岑溪市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的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报告中得知,岑溪市人民法院将从五个方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改进民事审判工作。重要活动部署和重大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及时主动向市委、人大汇报,争取支持。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深入开展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旁听庭审活动。
  二是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通过狠抓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升队伍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组织民事审判人员参加梧州中院与武汉大学合作开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法律硕士研究生班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强化培训学习,重点提高民事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分析研判形势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突出加强职业道德、司法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审判纪律,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三是认真开展“管理机制创新年”活动,优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建立覆盖各审判领域的全程、全员调解机制,完善调解工作考评机制,进一步提高调解质量;创新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形成“大调解”工作机制,特别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推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加强联动司法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各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共同参与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综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审判质量评估、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管理等制度,强化均衡结案管理,加强审判质量效率和均衡结案考评;积极探索建立涉诉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民主,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是自觉主动地服务保障大局,进一步发挥能动司法作用。牢牢把握实现我市“富民强岑”新跨越宏伟目标要求,通过正确行使民事审判职权,调节经济关系,示范法律规则,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改革开放深化。加大调研力度,增强司法服务的前瞻性、主动性,保持司法应对政策措施的连续性、有效性,依法保护、引导和支持创新创造,扎实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是切实关注和保障民生,进一步落实为民司法理念。通过民事审判工作,妥善审理好与人民群众基本权利、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认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民事审判工作特点,不断健全完善诉讼便民利民制度,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切实可行的为民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关怀和帮助。
  

(刘统强 莫光波 黎锦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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