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岑溪法院日前启动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工作。该院在清理案件的同时,注重研究案件长期未结的症结,总结经验教训,着力构建确保案件质效的长效机制。
纳入此次清查范围的案件包括:十八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即2009年9月30日以前立案,至2011年3月31日尚未审理完毕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即2008年3月31日以前立案,至2011年3月31日尚未审理完毕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清理活动以自查为主,法院抽查为辅,各审判业务部门要在清查、掌握案件底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不留死角。对超过三年未审理完毕的案件,如确实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完毕,要将未结案件的理由、原因及审理计划如实上报,并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及督办领导,力争在合理时间内审结。
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此次清理活动,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各项工作机制,抓好根本,打好基础,防止办清边“积”。要注重分析制约诉讼效率的主客观因素,找准造成长期未结积案的主要症结,探讨机制性解决办法。要加强对审判工作运行态势的分析,正确研判审判工作形势,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要继续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创新,加强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以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余祥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