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巩固城乡清洁工程成果,岑溪市筋竹镇人大加强对城乡清洁工程的监督,落实问责机制。 该镇人大对“城乡清洁工程”督查工作实行月抽查、季评比制度。由镇“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督查工作内容将与绩效考评紧密联系。同时,加强对评比结果的运用,凡在季评比中连续三次排名最后两名的单位,镇政府将严格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取消该单位当年的评优资格。
(林晓通 廖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