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岑溪市人民法院荣获“2010年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这标志着执行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自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区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以来,岑溪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努力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一是与院党组的重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二是争取市委、政府、政法委的支持,保证执行物资和经费;三是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与公安、工商、税务、金融、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加强联系和协作配合,形成执行合力,确保案件有效执行。四是调整充实执行力量,创新执行机制,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全体执行干警的努力,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丰硕的成果: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98.38%,实际执结率75%,执结标的到位率75.88%,而且在工作中没在因法院自身原因引发的执行信访,执行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岑溪市人民法院将以荣获“2010年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加快执行规范化建设步伐,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
(李瑞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