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男子无证醉酒驾驶 在看守所享受“铁窗”生活

来源:岑溪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6-04-25  分享到:

有些人明知无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甚至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却我行我素,无证也好醉酒也好,照样驾驶机动车,把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当儿戏。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一旦出事被送进看守所,却满是悔恨的泪水,但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

415,年仅19岁的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戴着冰冷的手铐被公安民警送进岑溪看守所时,眼里满含泪水、脸上满是沮丧,一副悔恨难过的样子。但这又有何用,不是照样被送进看守所享受“铁窗”生活。19岁的青春年华,却要在铁窗中度过一段时间,这就是不学法律、不守法律、不尊重法律的后果,何其可悲,又何其可叹。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合法驾驶机动车,拒绝酒驾、醉驾,做文明交通参与者,既是为自身安全着想,也是为他人安全负责。

322晚上853分,周某明知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饮醉了酒后还继续驾驶桂DE××××号普通两轮摩托车,当行驶至国道324线岑溪市马路镇善村路段时,与正在左转的何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受伤住院、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双方驾驶人抽取血样并送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验,发现周某的血样酒精含量达173.41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并且经查周某本人并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为此,公安机关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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